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社会工作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事会建设是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的重要任务,是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安排部署,将理事会建设作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区、各层级、各类型、各领域不同社会组织特点,细化工作举措,推进精准施策,增强理事会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将社会组织理事会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推动社会组织规范理事会运行、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指导社会组织对照《意见》要求查找问题、改进不足,健全理事会运行各项制度。要做好典型宣传和经验推介,及时总结成效,优化管理政策,不断完善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4日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建强理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但也存在部分社会组织因理事会职责权限不清晰、运行机制不科学、议事决策不规范、运转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理事会作用发挥尚不充分,亟待提高。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全理事会工作制度、提升理事会工作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机构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协调、内部治理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主体为目标,围绕理事会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健全理事会运行、保障和监督等各项制度,推动社会组织理事会职责更加清晰、人员更加合理、决策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在内部治理中充分有效发挥枢纽作用,更好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对外服务水平,以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二、落实理事会工作职责
(一)明确功能定位。
2025-09-24
2025-09-10
2025-09-01
2025-06-24
2025-05-13
2025-04-11
2025-03-23
2025-10-11
2025-10-10
2025-08-29
2025-08-22
2025-07-29
2025-07-28
2025-04-25
2025-04-11
2025-03-31
2024-10-21
2024-10-20
版权所有 © 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www.fjcv.org)
志愿热线:0595-28881828 E-mail:fjcv66@126.com 闽ICP备17015848号-1
法律顾问: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鸿才 | 福建崇格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文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