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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作者:fjcvfjcv | 发布时间: 2017-08-10 | 38173 次浏览 | 分享到:

  4.加强文化科教扶贫兴边。在贫困地区推动开展科普宣传,推动“文创+科创+农创”模式,支持贫困地区群众利用文化科技创业致富,推动大数据、数字多媒体、虚拟现实等技术在贫困地区文化机构的运用。在全国艺术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中,注重向贫困地区倾斜。借助全国和区域性产教对话平台,促进艺术院团、园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贫困地区人才培养。扶持贫困地区艺术研究院所建设。

  (八)落实文化部定点扶贫工作

  坚持“文化扶贫为重点、多种扶贫方式并举”的思路,发挥文化部资源优势与政策优势,支持山西省娄烦县、静乐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两县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依托两地民俗资源开发,推动当地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每年选派2名干部到定点扶贫县山西娄烦、静乐县挂职扶贫,定期选派干部到定点扶贫县任村第一书记。通过实施文化精准扶贫项目,助推两县经济社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的主观能动性,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广泛发动文化系统力量加强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工作,鼓励发达地区文化部门、文化部直属单位与贫困地区的县、乡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统筹指导。统筹规划贫困地区发展路径,兼顾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突出不同区域发展重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特殊困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推进实施。要加强宣传引领,及时宣传文化扶贫工作的实施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促进协同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东中西部协作机制,将东部地区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同中西部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指导工作实践。

  (四)加强督促检查。文化部财务司负责本实施方案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加强文化扶贫项目和工程的组织落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把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以实际行动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发展。文化部将定期组织督查调研,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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