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7处烈士陵园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部完成。”5月14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了这一信息,宣告泉州市所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修建的烈士陵园(含烈士集中安葬墓区、烈士纪念园)已全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为烈士纪念设施安上了“法律护身符”,让英雄的“家”永驻山河,为红色资源保护和文化传承筑牢了产权根基。 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是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资源。但因历史原因,一部分烈士纪念设施一直未进行不动产登记。泉州是如何破解这一问题,化解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多完成烈士陵园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全市又将如何进一步保护管理好烈士纪念设施,以实际行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黄耿煌 通讯员 陆雁 洪景昊 张玥/文 受访者/供图
全省率先完成且申领数量最多
英雄从未远去。“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我们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要加强对烈士陵园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为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不断提升,但产权登记缺失成为亟待破解的“历史欠账”问题。
“部分烈士陵园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早期历史资料不完善、勘测技术条件不足、土地测绘和房屋测绘的精度不够高等历史原因,一直未能进行不动产登记。”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科(不动产登记局)科长方向阳介绍,由于缺乏产权证明,陵园的修缮资金申请、土地边界划定及纠纷调解等工作受阻,“这成了广大人民群众、党员干部的‘心病’。”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颁布后,自然资源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安排、联动配合,为烈士陵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4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自然资源部共同推动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今年2月,自然资源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两部委办公厅联合发文,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要求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烈士陵园,全部纳入专项工作范围,力争于2026年6月底基本完成。”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苏文俊介绍,自2024年6月我省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以来,泉州已累计完成不动产登记32处(包含今年这17处),在全省率先完成域内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申领不动产登记的烈士纪念设施数量全省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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