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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音牵文脉 乐韵聚同心——闽台传统音乐赋能两岸文化交融发展
来源:福建文化网 | 作者:林南希 | 发布时间: 2026-06-26 | 72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配套国家级两岸文化交流扶持政策相继发布,构建起法治护航、政策加持的两岸文化交流新格局。闽台传统音乐作为两岸同源文化瑰宝,承载着共同的文化基因与情感记忆,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两岸文化交融、凝聚民族向心力的重要纽带。业内专家及高校研究人士表示,依托法治与政策双重支撑,深挖闽台传统音乐文化价值、搭建多元交流载体,能够持续推动两岸文化深度融通,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专门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专项法律,该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域民族团结建设、跨区域文化协同传承筑牢法治底座。法律明确提出,国家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助力两岸多领域融合发展,引导两岸同胞携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筑牢文化认同根基。紧随法律公布,2026年4月12日,国家级两岸交流配套政策正式发布,政策覆盖两岸青年互动、文旅共建、文化互通等多元领域。法治保障与政策支持双向发力,推动两岸文化交流步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轨道。

文脉同源:闽台传统音乐镌刻共同文化印记 

闽台传统音乐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沃土,依托历史人口迁徙完成文化传播与落地,是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最直观的文化佐证。历史资料显示,明清时期大批福建民众迁居台湾,将闽南、闽西原生音乐体系、戏曲技艺、民间乐种带入当地。传入的传统音律与当地生活深度融合,最终形成一脉相承、又各具地域特色的闽台传统音乐体系。 

两岸乐种体系高度互通,同源非遗资源在海峡两岸代代传承。素有“中国音乐活化石”美誉的南音,在泉州及台湾地区广泛流传,乐谱体系、演奏范式、核心经典曲目一脉相承、高度一致;源自闽南的歌仔戏,落地台湾后成为当地核心地方戏曲剧种,唱腔韵律、表演形制与闽南本源紧密相连。除此之外,高甲戏、莆仙戏、布袋木偶戏等传统曲艺艺术,在两岸均拥有深厚群众基础与完整传承脉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非遗文化保护、共同体文化资源开发的相关要求,闽台传统音乐是两岸同根同源的非遗资源,南音、歌仔戏等多个乐种先后列入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成为活化的中华文化科普载体。在审美层面,两岸传统音乐秉持中和雅致的传统美学内核,曲目唱腔中蕴含孝悌忠信、和合共生等传统价值理念,寄托着家国和睦、民生安康的美好愿景,构筑起两岸民众共通的精神文化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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