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四)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全力配合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新闻发言人需要的机构,项目,财务等信息应当准确无误的提供。
第十三条 秘书处应当审查发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权威。甄别信息是否属于保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本团体相关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第十四条 对于机构重大项目信息,热点事件,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代表机构接受外界采访,以机构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第十五条 秘书处应当及时收集和整理新闻发布会后的舆情反应,做好相关报道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及时把握舆情动向。
第十六条 对于未经授权以机构名义擅自发布新闻信息,蓄意封锁信息,违反保密义务,导致严重后果的,本团体对相关责任人应当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本团体理事会。
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为有序高效地议定和落实联合会各项工作,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会长办公会等议事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主持召开,全体驻会领导参加。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监事会派员列席。会长外出时,委托秘书长主持召开。
二、会长办公会根据需要,可邀请副会长单位参加。由秘书长提出建议名单报会长同意后邀请到会。
三、会长办公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并需有半数以上驻会领导参加方可召开。
四、驻会领导原则上不得缺席会长办公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事先请假。
五、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改期召开。
六、会长办公会议题由秘书长征求各驻会领导意见,报会长同意后确定,也可由会长直接确定议题。
七、协会可根据需要,由会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决策。如秘书长没有参加专题会,由驻会分管领导事先征求意见。
八、非重大议题,由驻会分管领导送秘书长意见后报会长决策。
九、决定上会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先由驻会分管领导与秘书处有关主办人员研究,形成可操作性的书面意见,提前一天以上时间印发各驻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