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4 “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发展
9.“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计划
鼓励国内“一带一路”沿线文化企业跨区域经营,实现文化旅游互为目的地和客源地,建设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基地。运用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加强对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征集发布、宣传推介、融资洽谈、对接落地等全方位服务。将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符合条件的城市纳入扩大文化消费试点范围,逐步建立促进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10. 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动计划
发挥动漫游戏产业在文化产业国际合作中的先导作用,面向“一带一路”各国,聚焦重点,广泛开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开展交流推广活动,促进互联互通,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发挥中国动漫游戏产业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的优势,培育重点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实现中国动漫游戏产业与沿线国家合作规模显著扩展、水平显著提升,为青少年民心相通发挥独特作用。
11.“一带一路”文博产业繁荣计划
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及“文物带你看中国”项目,提高“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与旅游、影视、出版、动漫、游戏、建筑、设计等产业结合度,促进文物资源、新技术和创意人才等产业要素的国际流通。
(五)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
围绕演艺、电影、电视、广播、音乐、动漫、游戏、游艺、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科技装备、艺术品及授权产品等领域,开拓完善国际合作渠道。推广民族文化品牌,鼓励文化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鼓励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推动骨干和中小文化企业的联动整合、融合创新,带动文化生产与消费良性互动。
专栏5 “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
12.“一带一路”文化贸易拓展计划
扶持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项目合作。开展1000人次文化贸易职业经理人、创意策划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的交流互访。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文化会展推出“一带一路”专馆或专区,支持国内文化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参加知名文化会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运用好对外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文化部“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本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2025-04-11
2025-03-23
2025-03-07
2025-01-20
2025-01-13
2024-12-31
2024-12-30
2025-04-29
2025-04-24
2025-04-21
2025-04-14
2025-04-01
2025-04-25
2025-04-11
2025-03-31
2024-10-21
2024-10-20
2024-10-11
版权所有 © 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www.fjcv.org)
志愿热线:0595-28881828 E-mail:fjcv66@126.com 闽ICP备17015848号-1
法律顾问: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鸿才 | 广东华商(泉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文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