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文化发展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人口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文化的“扶志”“扶智”作用充分体现。贫困地区的艺术创作不断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产业实现长足发展,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交流逐步扩大,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充实。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贫困地区艺术创作生产
1.扶持扶贫题材艺术作品创作。鼓励各地积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主题作品创作,推出反映扶贫事迹、先进典型、经验成果等的舞台和美术作品。鼓励各地推荐优秀扶贫题材作品和来自贫困地区的优秀艺术院团及作品参加全国性优秀作品展演展示活动。
2.开展院团对口帮扶计划。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鼓励文化部直属院团与贫困地区基层文艺团体开展结对帮扶,提升贫困地区艺术创作水平。鼓励各级各类艺术院团赴贫困地区开展对口帮扶慰问演出。
3.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艺术培训力度。加大国家艺术院团和全国优秀剧目赴贫困地区开展公益性演出力度。通过“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和相关艺术领域专业人员培训等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艺术人才培养和扶持,促进东、中、西部艺术人才交流合作,为贫困地区人才的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4.开展“送戏下乡”。中央财政设立送戏下乡项目,为贫困地区所辖乡镇每两个月配送一场以地方戏为主的文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3000元。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推动当地戏曲艺术发展。
(二)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实施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2016年至2017年,利用两年时间,在国贫县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的行政村建设2.2万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实施贫困地区设备购置项目。自2016年起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按照每个文化活动室2万元的标准,分5年为贫困地区839个县已建成的11万多个村文化活动室配置音响、乐器、电脑、桌椅等基本文化设备,以保障其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2016年起实施流动文化车项目,分两年为贫困地区839个县的文化馆每馆配送一辆流动文化车。
2025-04-11
2025-03-23
2025-03-07
2025-01-20
2025-01-13
2024-12-31
2024-12-30
2025-04-29
2025-04-24
2025-04-21
2025-04-14
2025-04-01
2025-04-25
2025-04-11
2025-03-31
2024-10-21
2024-10-20
2024-10-11
版权所有 © 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www.fjcv.org)
志愿热线:0595-28881828 E-mail:fjcv66@126.com 闽ICP备17015848号-1
法律顾问: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鸿才 | 广东华商(泉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文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