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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
来源: | 作者:fjcvfjcv | 发布时间: 2017-09-13 | 687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宋代:据中国古典文献记载,在宋元符年间(1098年-1100年),中国海船已经用罗针导航,到了明代海船普遍用罗针导航;当时掌管船只航行方向的舟师都备有秘密的海道针经,详细列出从广州或泉州往返西洋各地的针路。宋朝先後在广州、杭州、宁波、泉州、胶州、嘉兴府(秀州)华亭县(今松江)、镇江府、苏州、温州、江阴、海盐等地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海外贸易。其中以广州、泉州和明州最大。泉州在南宋中后期更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港之一、东方第一大港。与中国通商的国家:占城、真腊、三佛齐、吉兰丹、渤泥、巴林冯、兰无里、底切、三屿、大食、大秦、波斯、白达、麻嘉、伊禄、故临、细兰、登流眉、中理、蒲哩鲁、遏根陀国、斯伽里野、木兰皮等总计五十八个国。 出现了《岭外代答》、《诸蕃志》,记载与中国通商国家情况的专著。
元代: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由于连年对外征战和失败,因而先后进行了四次海禁。第一次“海禁”发生在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年初。第一次海禁从公元1292年到1294止。第二次海禁1303至1308年止。第三次海禁从1311年到1314年止。第四次海禁从1320年到1322年结束。1322年复置泉州、庆元(宁波)、广州市舶提举司,之後不再禁海。中国大航海家汪大渊,由泉州港出海航海远至埃及,著有《岛夷志略》一书,记录所到百国。
明代: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为了抵制蕃货,“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泉州、明州、广州三个市舶司。洪武十四年(1381年),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为由,禁濒海民私通诸国。洪武二十三年(1390),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下令一律禁止民间买卖及使用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1397年)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下海通番。
郑和下西洋,《明会典》记录了130个朝贡国,其中海上东南夷有62国。
清代:清廷入关之后,清廷为了禁止和截断东南沿海的抗清势力与据守台湾郑成功郑经的联系,以巩固新朝的殖民统治,曾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十三年(1656年)、康熙元年(1662年)、五年(1666年)、十四年(1675年)五次颁布禁海令;并於顺治十七年(1660年)、康熙元年(1662年)、十七年(1678年)三次颁布“迁海令”,禁止人民出海贸易。
1683年清军攻占台湾後,康熙接受东南沿海的官员请求,停止了清前期的海禁政策。但是康熙的开海禁是有限制的,其中最大的限制就是不许与西方贸易。康熙曾口谕大臣们:“除东洋外不许与他国贸易,“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而且此时日本的德川幕府为了防止中国产品对日本的冲击,对与清廷的贸易也采取严格的限制。因此,此时的海外贸易与明末相比,已经大为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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