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会 员 查 询
会 员 申 请
管理制度
来源:福建省文化志愿者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7-06-29 | 11810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自荐,理事成员推荐,产生的代表名单由理事会研究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明确会员代表数量及会员代表单位。参照本会会员数量,会员代表数不得少于150个)。会员代表届满后须重新推选。会员代表大会是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八)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九)决定终止事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条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出席的会员代表必须达到2/3以上,其决议(除制定和修改章程2/3外)须经全体会员代表1/2以上通过凡是有选举事项的大会,监事会必须对会员代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选举合法有效。

  第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同时抄送登记管理机关。

  第八条  本制度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


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理事会工作,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条 理事会及成员需秉持民主、透明、务实、高效原则开展工作,维护协会与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 理事会组成与任职

第四条 理事会规模结合会员总数、行业覆盖范围确定,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

公告
更多>>
活动
更多>>
热门推荐